刑事询问笔录范文(篇一)
答:1、姓名变更: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干部、职工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经责任区民警审查(询问笔录,调查报告),认定理由充分,经所长签字,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给予变更,不好决定的,报上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批准,正受刑事处罚的,不得改名。
2、民族成分变更更正:原则不上准变更更正,除确因无意报错、错填者可以凭原始依据和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方可给予变更更正。
3、出生日期更正:原则上不予变更,特殊情况必须出具户口证件的原始凭据,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询问笔录,调查报告),干部、职工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的证明,经所长签字,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方可更正,不好决定的,报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
刑事询问笔录范文(篇二)
询问笔录
询问人告知: 我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党章》、《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采取询问方式了解、核实有关情况。您的谈话内容将被记录,作为有关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因此,应当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询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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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询问笔录范文(篇三)
笔录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公安、司法人员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对诉讼活动情况和案件的事实,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方式予以记载或反映。笔录的内容包括:
(一)询问简况。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二)询问内容。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证言。
(三)核对笔录记载。询问结束后,被询问人应将记录人的笔录过目,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确认无误后,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
(四)有关人员依次签名。
刑事询问笔录范文(篇四)
1、受伤人员(当事人)、现场目击人员、有关管理人员调查询问笔录
(调查询问笔录要求2名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询问,1人负责问话,另1人负责记录。询问过程要以一问一答的形式书面记录,并要求被询问人在询问笔录上签名确认盖指纹。)
2、受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医学证明资料
(员工入职基本资料、初次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等)
3、事故现场照片、受伤人员及其受伤部位照片
4、有关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针对事故发生环节的有关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5、事故机械设备的技术鉴定资料
(如:特重设备定期检验资料,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
6、现场示意图
(事故现场平面示意图)
刑事询问笔录范文(篇五)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午______时______分至______时______分
地点:______市郊看守所第___会见室
会见人:a,b(______律师事务所)
被会见人:犯罪嫌疑人c
涉嫌罪名:盗窃
记录人:b
笔录内容:
问:你叫c?
答:是。
问:我们是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受你父亲______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我们将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对于你父亲的委托,你同意我们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吗?
答:同意。
问:你是哪年出生的,籍贯何处,因何到______市?
答:我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籍贯______,在来______市前在______中专学______专业,到______市是为了给自己找个工作。
问:______市公安机关认为你涉嫌犯有盗窃罪,并且是盗窃团伙主犯,你有何看法?
答:盗窃行为我确实有,但从未参加盗窃团伙,我只是个人偷过几次东西。
问:你把参与盗窃的情况如实陈述一下。
问:公安机关认为你是______省人王___、蒋___、于___盗窃团伙的成员,你认可吗?
答:冤枉啊!我只是和他们认识,聊过几次,我可从来没和他们一起偷过东西啊!
问:你把同王___、蒋___、于___认识交往的经过谈一下。
刑事询问笔录范文(篇六)
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
询问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询 问 人: 记录人:
被询问人: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 职业: 住址: 单位: 询问目的(事由): 询问记录: 问: 我(们)是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今天就有关 一案向你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希望你能如实反映情况并回答我们的问
…… …… 余下全文
刑事询问笔录范文(篇七)
(1)首部
①标题和文书编号。
②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应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户口所在地、现住址;另起一段写明其简历。
(2)正文
正文是该文书的重点,主要应当写明拘留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①拘留的理由。
首先应当写明被拘留人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或重大嫌疑事实。
其次,应当写明被拘留人具备《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拘留条件方面的事实
②拘留的法律依据。拘留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其文字表述为:“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姓名)刑事拘留”。
③结束语。另起一行写明结束语,如“妥否,请批示”。
(3)尾部
①承办单位和承办人署名或盖章;
②注明文书的制作日期。
刑事询问笔录范文(篇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呈请刑事拘留书属于法律文书,不是承办单位手写的,承办单位只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在该法律文书上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根据规定,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有权利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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